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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庚、范丞丞背后的偶像養成公司樂華娛樂的IPO之路

發布日期:2018-05-23 00:00:00 瀏覽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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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韓庚、范丞丞背后的經紀公司


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是集音樂制作、影視劇制作、藝人經紀及新媒體,電信增值服務,數字營銷等內容與娛樂傳媒建設于一身的產業經營一體化企業。公司擁有豐富的音樂、影視等娛樂內容資源;并且與無線運營商、有線互聯網、線下終端等綜合立體的渠道長期合作。公司目標致力于成為一家新型傳媒娛樂公司。

旗下藝人:韓庚、周筆暢、阿杜、阿蘭、黃征、安又琪、張瑤、馬松等。

海外藝人:孫丹菲、AFTERSCHOOL、NU'ES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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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韓庚、周筆暢、黃征間接持股


根據其2017年半年報顯示,報告期內,西藏華果果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持有樂華文化6.23%的股份,為公司第四大股東。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西藏華果果的股東除杜華外,還有三名股東分別是韓庚、周筆暢和黃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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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PO上市之路一波三折


2012年完成由集匯資本和融高資本投資的A輪融資

2014年8月完成了3億元的B輪投資

2015年9月22日,樂華娛樂在新三板正式掛牌


掛牌僅3個月,就與55億市值的共達電聲達成協議,實現“轉板”,卻迎來證監會的“親切問候”——2016年7月證監會對此次并購提出了44個問題,原計劃擱淺。


2016年10月25日,并購計劃重啟,共達電聲發布公告稱,擬以18.9億(從23.2億降到18.9億)收購新三板企業樂華文化100%的股權,現金支付金額為11億,其余部分為股權支付。


2017年2月底,共達電聲發表公告宣布終止重組。


2018年3月21,樂華文化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自3月22日起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掛牌。


2018年4月18日,證監會披露了招商證券輔導樂華文化申請主板IPO的消息。據相關媒體報道,樂華文化CEO杜華在重組失敗時就表態“樂華文化最終瞄準的是單獨IPO。”


四、偶像經濟業務大爆發,影視業務遇阻礙


2018年以來,《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的播出,點燃了網綜市場。《偶像練習生》已在愛奇藝播完,《創造101》正在騰訊視頻熱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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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官方微博


在已經結束的《偶像練習生》決賽產生的9人中,范丞丞、Justin、朱正廷三人都是樂華文化旗下藝人,還有擔任舞蹈導師的程瀟也來自樂華文化的“宇宙少女”組合。正在熱播的《創造101》,UNIQ成員王一博擔任節目舞蹈導師,吳宣儀、孟美岐在節目中表現良好,人氣也非常高。樂華文化的偶像經濟業務在2018年迎來了大爆發。


上周網綜播放量TO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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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Vlinkage、國元證券研究中心


反觀其影視業務,2016年樂華文化的兩部影片《夢想合伙人》《夏有喬木》票房慘淡,虧損巨大,然而有福建恒業影業保底,所以收入依然達到了2.38億元,在總營收中占比59.84%。根據樂華文化2017年上半年財報顯示,影視業務由于前期預計票房與實際結算存在差異,導致收入成本以及影片拍攝及排片檔期導致收入無法確認,下半年影視劇方面將逐步推出,屆時相關收入將逐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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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爆紅的網綜節目《偶像練習生》和《創造101》,樂華文化和旗下藝人在國內的知名度大幅提升,并確立了偶像產業中的領頭羊地位。而被寄予厚望的影視業務(《二次初戀》《莽荒紀》)表現不佳,《二次初戀》票房慘淡,《莽荒紀》號稱投資達3億,上映半個月以來,衛視收視率卻跌破0.1%。很明顯,影視業務是樂華文化的短板。


五、市場競爭激烈,業績大幅波動,能否上市成功?


對于樂華文化來說,偶像經濟業務最具優勢的,卻依然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包括王思聰的香蕉娛樂(《偶像練習生》九人出道團中有兩人)、愛奇藝在2015年成立的果然天空文化傳媒、因為“窮”而火的經紀公司坤音娛樂、麥銳娛樂、覺醒東方等。練習生的培養模式,關鍵是時長,從練習生到偶像平均需要三到四年的培養時間,時間成本高,盈利周期長。為了能夠在行業內保持領先優勢,樂華文化需要在偶像經濟業務投入更多的資金。


根據樂華文化財報數據顯示,2016年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4.74億元(影視業務收入達到2.38億元)、6448.39萬元,分別增長127%、28.7%。但是2017年上半年未包含影視業務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7967.51萬元、1873.34萬元,分別下降71.18%、66.55%,業績下滑明顯。2016年、2017年整體業績的波動過大可能會增加其IPO不確定性。若進展順利,1年之內樂華文化就可以向證監會提交IPO申報材料,樂華文化是否能成功IPO,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