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卡收款是指通過個人銀行賬戶收取客戶款項的情況。從IPO審核角度來看,個人卡收款問題是審核關注重點。
2016年6月,證監會發布一份《2016年1—5月終止審查首發企業及審核中關注的主要問題》,列出了9家終止審查的主板、中小板企業,其中九圣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黑旋風鋸業股份有限公司2家存在個人卡收款問題。而根據證監會2017年最新的審核信息,5月和6月又分別有一家被否的擬IPO企業存在個人卡收款問題。
公司通過個人賬戶代收貨款的原因主要包括:銀行對公業務受營業時間限制,影響收款的及時性;部分客戶沒有開通網上銀行支付功能;客戶地處偏僻,無法使用銀行匯款;公司利用個人賬戶,賬外建帳,隱瞞部分收入降低稅負或利用個人賬戶在采購環節套取公司資金以挪做它用。
二、存在的問題
從法律角度,個人卡收款違法了下列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p>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自主選擇一家商業銀行的營業場所開立一個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基本賬戶,不得開立兩個以上基本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單位的資金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p>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發行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財務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
個人代收公司貨款的行為對于公司上市工作的影響包括:其一,營業收入的真實性,相應的收入是否能夠確認為公司的收入。其二,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個人賬戶隱瞞收入,偷逃稅款的情形。其三,公司資金的安全存在重大風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無法得到有效保證。因此個人卡收款問題是證監會審核關注的重點。
三、被否企業
(一)仲景大廚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1日被否)
反饋意見:
報告期發行人存在向個人采購、現金支付以及銷售回款經過個人賬戶的情形。發行人的基本賬戶中國工商銀行西峽縣支行賬戶與發行人員工孫晨的個人賬戶之間的收款頻繁且金額較大,除此之外報告期還有部分其他業務人員代收銷售款的情況發生。請發行人代表說明:報告期發行人向個人供應商采購農產品的金額較大,如何保證采購付款環節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運行;孫晨及其他業務人員賬戶收款認定為發行人銷售收款的真實性,是否存在調節企業收入的情況,發行人與銷售收款循環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運行,以個人賬戶收款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過程并發表核查意見。
(二)浙江諾特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10日被否)
反饋意見:
發行人報告期2014-2016年度收入主要采用現金、POS機刷卡、銀行轉賬和個人卡收款模式,其中報告期個人卡收款金額分別為663.14萬元、596.08萬元、55.71萬元,個人卡持有人吳向明、許麗萍、郭金梅均為發行人董事和高管。發行人報告期內存在“POS機刷卡”中銷售最終客戶與實際付款人不一致的情形。請發行人代表:(1)進一步說明報告期現金收款業務不降反升的原因;(2)說明2016年度及2017年一季度各種收款的比例及“POS機刷卡”中銷售最終客戶與實際付款人不一致的金額。請保薦代表人對發行人現金、POS機刷卡和個人卡收款業務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行發表核查意見。
(三)九圣禾種業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審查通知書[2016]246號)
發行人報告期內存在以個人賬戶收款的情況。發行人現金收款的比例約為12%,存在經銷商將款項轉賬至發行人出納的個人銀行賬戶,再由出納轉賬至發行人賬戶的情況。
(四)黑旋風鋸業股份有限公司(終止審查通知書[2016]264號)
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以個人賬戶收款的情形。此外,存在員工代收現金貨款后轉賬繳存發行人的情形。
四、過會企業
(一)道道全糧油股份有限公司(002852,2017年1月13日過會。)
(1)反饋意見
發行人對經銷商的銷售模式主要采取預收款方式,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通過財務總監徐丹娣個人賬戶收款的情況,公司是如何對該賬戶進行控制的?該種情況是否屬于重大違規行為?
(2)個人卡收款基本情況
根據《道道全: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財務總監徐丹娣的農行卡、建行卡涉及個人收款情形:
農行卡情況如下:在2012年、2013年收經銷商貨款51,008.86萬元、6,713.35萬元,轉入公司賬戶49,784.39萬元、17,699.06萬元,申購理財產品21,073.50萬元、10,609.60萬元,贖回理財產品21,088.51萬元、10,620.68萬元。
建行卡情況如下:2012年收客戶貨款17,819.90萬元,轉入公司賬戶17,699.06萬元,申購理財產品10,609.60萬元,贖回理財產品10,620.68萬元。
(3)中介機構核查手段
根據《道道全: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之發行保薦工作報告
》,項目組執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對財務總監徐丹娣、發行人資金部經理及出納人員進行了訪談,得知發行人通過個人卡收款的主要背景和目的:下游經銷商大部分為個體戶,其打款一般通過經銷商家庭成員的個人銀行賬戶,由于銀行對公業務工作時間一般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不辦公。為確保經銷商回款及時,以財務總監徐丹娣個人名義開立賬戶作為經銷商的回款賬戶。
2、項目組獲取了報告期內公司通過財務總監徐丹娣個人賬戶進行收款的兩個銀行賬戶的銀行日記賬,查閱銀行日記賬的銀行存款流入和流出性質是否與公司經營業務相關。
3、項目組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前70大包裝油經銷商客戶進行了實地走訪,取得了經銷商的銀行流水,將其與徐丹娣的個人卡收款進行核對。
經核查,發行人通過財務總監徐丹娣個人賬戶進行資金收付的行為雖然不符合公司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但公司已對其使用進行了嚴格的控制和管理,賬戶款項收支均為公司正常業務往來,報告期內不存在徐丹娣個人使用該賬戶進行資金收付情況,且該賬戶已分別于2012年
6月和2013年8月注銷,綜上所述,發行人通過徐丹娣個人賬戶進行資金收付情況未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該種情況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整改措施
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逐步減少并取消個人卡收款行為,于報告期內較早時間點(2013年8月將農行卡注銷,2012年6月將建行卡注銷)注銷個人卡。
(二)東莞金太陽研磨股份有限公司(300606,2016年12月16日過會)
(1)反饋意見
申報材料顯示,發行人報告期銷售回款存在以下情形:(1)利用個人賬戶收款;(2)第三方付款;(3)現金收款。請發行人代表進一步說明上述情形發生的原因、持續的時間。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2)個人卡收款基本情況
報告期內,存在通過其董事兼副總經理楊偉的一張個人卡、司機宋礦的兩張個人卡收款的情況,具體如下:
個人卡收款金額2012年合計4,154,022.63元,2013年合計5,485,894.66元,2014年合計879,298.00元。相對應的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72,214,409.06、197,761,785.21、229,739,879.58。計算可得員工賬戶收款金額占比為2.41%、2.77%、0.38%。

(3)中介機構核查手段
1、根據發行人的說明及與相關人員的訪談,核查利用員工個人賬戶收取貨款的主要原因:①發行人的客戶中有一些個體經營戶和小微企業,交易規模一般較小而且比較頻繁。對于這些小額零星銷售,根據發行人的信用政策,發行人往往在預收部分或全部貨款時才進行發貨。為便于及時付款收貨,這部分客戶一般會偏向于要求發行人提供個人賬戶進行結算,因為個人賬戶可以將資金到賬通知實時發送至指定手機上,從而便于發行人及時確認收款并安排裝運發貨,避免了支付至發行人賬戶必須上班時間獲得銀行回款憑證或者查看網上銀行才能確認貨款已到賬帶來的延遲發貨情形,且周六、周日也能確認貨款到賬并安排發貨。②由于部分客戶付款至發行人銀行賬戶需要多人審批,發行人在銷售過程中曾經存在有的客戶僅在一人審批完成即將已付款回執發送給發行人,發行人安排發貨后,該等客戶另一審批人將款項支付申請撤回,待收貨后方真實付款甚至延遲付款,與發行人針對該客戶預收才發貨的銷售政策不相符,所以當該等客戶提出將款項支付至個人賬戶時,發行人予以應允,因為個人賬戶能實時查看款項到賬情況。③少數客戶基于長期交易習慣,出于便利性的考慮,減少對公賬戶支付款項可能存在的支付限制及費用,款項支付傾向于個人賬戶。④少數個人客戶、個體經營戶客戶與發行人銷售部經理在長期業務聯系中建立了較為鞏固的信任關系,該等客戶指定要求將款項支付至該員工賬戶。
2、查閱3張個人卡從開戶至銷戶的整套銀行流水,核查其資金流入流出是否與且僅與公司業務相關。
3、項目組獲取了現金銷售和員工賬戶收款明細,將應收賬款結轉營業收入的記賬憑證與現金繳款單進行一一比對,核查收入確認對應款項是否均已進入公司賬戶,并與連續編號的出庫單、發貨單比對,核查現金繳款單對應的貨物收發情況。
4、交叉核對了1萬元以上利用員工賬戶收款對應的記賬憑證、現金收據、出貨單、發運單、發票和現金繳款單等。
5、獲取員工賬戶所收貨款涉及的付款方對款項的性質及金額的書面確認。
(4)整改措施
對于利用員工賬戶進行收款的情形,發行人徹底整改,不再使用員工賬戶進行收款,由公司銀行賬戶收取,相關個人銀行賬戶也已注銷。
五、總結
(一)個人賬戶收款總體而言是不合規的,這種收款方式對收入真實性、收入確認時間、稅收交納、資金安全等都有不利影響。保險起見,需要清理。一般而言,在申報前一年需要徹底清理完畢,如果報告期內個人代收的金額占比逐年降低,那就更保險了。
具體的清理方法包括:
(1)要求經銷商在工作日匯款到公司賬戶,同時提示客戶合理預計產品需求,在工作日提前匯款到公司賬戶;
(2)目前國內個人賬戶對公司賬戶轉賬,在非工作時間僅能夠查詢到轉賬記錄;當客戶提供個人網上銀行轉賬記錄后,視同客戶已經付款,為客戶安排發貨;
(3)公司與開戶銀行協商,開通銀行賬戶通存業務;
(4)通過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收款;
(5)在公司經營現場接受客戶繳款;
(6)銀行為公司開通速匯通業務,在指定的銀行系統內公司賬戶可在非工作日接受客戶匯款。
(二)對于曾經出現的個人卡收款情況,中介機構需要至少核查到下列問題:
(1)個人卡收款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時間、交易對方、交易金額、交易原因;
(2)使用個人卡收款的原因,及是否具有合理性;
(3)對個人卡使用的管理情況,是否類比公司賬戶進行了內控管理;
(4)個人卡是否僅用于公司業務,相關資金是否最終完全進入公司賬戶,是否存在同時用于個人收入、支出的情況;
(5)個人卡收款對應交易的真實性,收入確認的真實性。
(三)對應的核查手段,比較完整的包括:
(1)對個人卡持有人、使用人、財務負責人、公司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人員進行訪談;
(2)查閱公司使用個人卡的內部記錄(如有);
(3)查閱全部個人卡至少覆蓋報告期的完整銀行流水;
(4)將個人卡銀行流水與公司涉及收到相關現金的記賬憑證、個人卡資金轉公司賬戶的相關憑證進行比對;
(5)將個人卡銀行流水與公司涉及確認相關收入的記賬憑證、業務合同/訂單、發貨單、發票等資料進行比對;
6、如果個人卡內資金存在用于向公司賬戶轉賬以外用途的,應查閱資金使用的相關資料;
7、對向個人卡打款的客戶/經銷商進行訪談;
8、查閱向個人卡打款的客戶/經銷商的銀行流水或相關憑證。